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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说明看不懂 消费者一头雾水

发布时间:2024-07-05来源:本站点击:48

  

外文说明看不懂 消费者一头雾水

  东北网哈尔滨12月13日电 目前,商品没有任何中文标识和说明的情况普遍存在。由于消费者在外文知识方面的缺乏,对无中文说明的商品无法正常了解,以致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1月初,讷河市的吴先生托人在哈市购买了一台高档的随身听,当打开邮包时发现,产品包装、标识和说明书全是外文的,还得找人翻译。日前,记者走访了几家电器商城,摄像机、音响等各国的家电产品琳琅满目,少则上千元,多则上万元。有消费者告诉记者,面对复杂的使用说明,不用说是外文,就是中文的,也得琢磨半天。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哈市几家商场。在道里区中央大街和南岗区商业地带上的一些国际著名品牌专卖店里,部分标价数千元的进口服装,标签上面标的全是外文。一些大商场里的进口服装,有中文标识的也只是产地和“合格”的字样。12月7日,在南岗区奋斗路上的一家商场中,当记者询问一款服装的材质及洗烫说明注意事项时,营业员看完外文标签,半天未作回答。随后,记者在南岗区奋斗副食品商店,看到饮品柜台上有两种啤酒,其标识上惟一可以了解到的就是酒精含量。

  商品日趋多样化,性能、结构日趋复杂,商品的标识和说明书是提供商品信息的重要媒介,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依据。如果商品的使用说明都是外文,怎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呢

  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中了解到,“商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说明应具有中文标明的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及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应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第54条明文规定:“商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另外,《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也有明确规定,“出口转内销的产品需要附加中文标签”。对此,哈市消协有关人士称,正常产品在内地销售必须有中文标识或中文说明书,否则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若厂家或销售商不给退货,可找当地工商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