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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什么是“商品”

发布时间:2024-08-07来源:本站点击:33

  

公共基础知识:什么是“商品”

  “商人”这个词汇,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商朝时期把擅长做生意的人称之为商人,商人进行交换的各种物品统称为商品。那么,什么是“商品”呢?下面就和牡丹江中公教育一起了解。

  据此,成为商品应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商品一定是用来交换的;第二,商品是劳动产品。比如,自种自食的蔬菜就不能称之为商品,因为没有用于交换。

  1.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比如,一只笔书写流畅、字迹清晰,能够满足我的书写需求,这就是这支笔的使用价值。再比如,对于上衣来说,无论裁缝穿,还是顾客自己穿,都体现出了上衣的使用价值。

  2.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消耗,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比如,猎人以打猎为生,渔夫捕鱼为生,都在他们的劳动过程当中付出了脑力和体力的消耗,这就是价值。

  (1)同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通过使用价值表现出来,没有合格的使用价值,价值不能得到实现。比如,对于一支笔来讲,写字字迹清晰,这是它的使用价值。因此,消费者才有可能去购买这支笔,这支笔的价值才有可能得到实现。没有合格的使用价值,也就意味着这支笔是没有用的,那么消费者就不会去购买,这支笔的价值就不能够得到实现。

  (2)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对于生产者或消费者而言,不能够同时占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他们只能够占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其中之一,二者不可兼得。因此,生产者为了获得商品的价值,那么它就必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把使用价值让渡给消费者;消费者为了获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就必须要放弃商品的价值,把价值让渡给生产者。商品交换便由此产生了。